ENG | | | IND

反應性關節炎

underline

反應性關節炎(Reactive arthritis, ReA),過去也稱做賴特氏症候群(Reiter syndrome),最初是1916年德國納粹醫生賴特(Reiter)首次發現, 一例患者在急性痢疾發作八天後,出現結膜炎、尿道炎和關節炎三聯症(triad),故命名為賴特氏症候群。後來發現任何的感染,包括病毒感染及細菌感染,都可引起反應性關節炎。因此廣義的ReA 範圍甚廣,是臨床上常見的關節炎之一。

反應性關節炎成因


通常因泌尿道或腸胃道感染誘發自體免疫反應而發病。常在細菌感染後約1-3個禮拜出現,因細菌感染誘發了身體的免疫反應,故稱反應性關節炎。最典型的反應性關節炎,一次影響單一關節,通常以侵犯下肢膝關節、踝關節及足部關節居多。通常發生在胃腸道感染或泌尿道感染之後,約1至3星期內所發生之急性關節炎。

如果小朋友受到了病毒性的感染,如感冒之後出現髖關節或膝關節痛,因此不肯走路,家長常誤會為骨折或長短腳,其實家長應該帶小朋友看醫生,因為有可能患上一過性髖關節滑膜炎(transient synovitis of hip)。

反應性關節炎治療


這兩種情形的治療都是醫生要問病人詳細的病歷,並作出仔細的臨床檢查,排除嚴重的情況,如細菌性關節炎或腫瘤。之後再用藥物治療,通常在數天內可以痊癒,一般來說,長遠來說不會有影響。




以上資訊由醫生提供,只可作教育用途,如有身體不適,請向醫生求診。